拍卖须知和注意事项

 

 

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

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》第四十九规定,现宣布本场拍卖的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。

 

一、拍卖规则

  

  1、竞买人交付竞拍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后方可进入拍卖会场,即表明竞买人已了解拍卖标的状况,并对本规则的认同。

 

  2、本次拍卖采取有底价有声增价拍卖方式。即指拍卖时,先由拍卖师当众宣布拍卖标的的起拍价和每次叫价的加价幅度,然后再由竞买人在此基价上以加价的方式竞相叫价,叫价以公开喊叫方式进行。

 

  3、买受人应按拍卖成交价的5%,向拍卖人支付佣金。

 

  4、拍卖师在竞买人应价后,以击槌的方式确认,以示成交。竞买人一经应价,不得撤回。

 

  5、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现场签署《拍卖成交确认书》。应价后反悔拒签的,保证金不予返还,并承担违约责任。

 

  6、拍卖成交后,竞买人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拍卖成交价款,余款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清。

 

  7、拍卖人在拍卖时制作的拍卖笔录,在拍卖成交后,应由拍卖师、记录人、买受人签名。

 

  8、拍卖师报价到保留价时,仍然无人应价,拍卖师将停止标的拍卖,拍卖师有权调整加价幅度。

 

  9、拍卖人在拍卖会开始前有权撤回拍卖标的。

 

二、注意事项

 

  1、竞买人应价时,应将竞买号牌举起,并停留一段时间,便于拍卖师辨认。

 

  2、竞买人应价时,声音应宏亮。

 

  3、请注意拍卖会场秩序,保持安静,不要大声喧哗。